«凡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的,在大事上也忠心;凡在最小的事上不义的,在大事上也不义。»(参阅路加福音 16:10)教宗方济各的宗座牧函以此节开篇,阐述了公共财政管理透明度的相关规定,并为圣座正在推行的经济和金融改革奠定了基础。.
一部新的«反腐败法»
根据这项新的«反腐败法»,教皇要求圣座所有管理层员工以及所有履行积极行政、管辖或控制职能的人员签署一份声明,保证他们没有被最终定罪,也没有受到任何关于腐败、欺诈、恐怖主义、洗钱、剥削儿童和逃税的未决刑事诉讼或调查。.
同样地, 莫图普里奥 它要求这些人不得在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较高的国家、避税天堂持有现金或投资,也不得持有违反教会社会训导的公司的股份。.
来自弗朗西斯的承诺
这项措施是为提高梵蒂冈财政透明度而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方济各教宗在此问题上所作出的承诺。.
新法效仿了2020年5月19日教宗方济各颁布的新公共采购法典。教宗解释说,此举十分必要,因为腐败«会以各种方式和形式出现,甚至在公共采购以外的领域也存在,因此国际法规和最佳实践为公共部门的关键职位人员设定了具体的透明度义务,以便在各个领域预防和打击利益冲突、裙带关系和腐败。» 鉴于此,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圣座«决定与最佳实践接轨,以预防和打击»这种«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
这些措施
因此,教宗方济各决定 在《罗马教廷总则》中增加条款, 这项措施适用于所有职能层级的人员,从领导各部委的枢机主教到签订五年管理合同的副主任,以及所有承担实际管辖行政或监督控制职能的人员。他们必须在入职时签署一份声明,之后每两年签署一次,以确保他们致力于良好实践。.
此外,他们还需作证,声明他们在梵蒂冈或其他任何国家均无最终定罪记录,未曾获得赦免、特赦或宽恕,也未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宣告无罪。他们还必须声明,他们未因参与犯罪组织、腐败、欺诈、恐怖主义、洗钱、剥削未成年人、贩运或剥削人口、或逃税或避税等罪行而受到任何未决刑事诉讼或调查。.
透明度声明
他们还必须声明,即使通过中间人,他们也不拥有位于洗钱高风险司法管辖区名单所列国家的现金、投资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除非他们的亲属是这些国家的居民或因家庭、工作或学习原因而定居于此)。.
他们必须尽其所知保证,其拥有或占有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获得的任何报酬,均来源于合法活动。此外,他们还必须保证不得持有或拥有任何违反教会社会训导的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
哪怕是价值40欧元的礼物也不行
经济秘书处可以对申报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声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果发现虚假或欺骗性声明,教廷可以解雇雇员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这项新规定禁止罗马教廷、梵蒂冈城国及相关机构的所有雇员因其职位而接受价值超过 40 欧元的«礼物或其他好处»。.
毫无疑问,梵蒂冈在金融透明度领域推行的改革树立了先例,或许是因为该领域确实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这项新法律进一步巩固了梵蒂冈在这一领域已采取的诸多改革措施。而且,梵蒂冈似乎还将继续沿着这条道路前进。.